多項涉企收費獲得減免,企業得到實惠
  著力優化營商環境,有企業一年因此減少一百多萬元支出
  文/羊城晚報記者 餘寶珠 圖/羊城晚報記者 王俊偉
  以前,單一個“堤圍防護費”東莞美維電路有限公司每年就得交101.7萬元,現在,因為“堤圍防護費”減半及封頂政策,該企業每年在這一收費項目上能節省51.7萬元支出。
  從2008年開始,東莞先後出台了一系列關於減輕企業負擔的政策措施,多項涉企收費獲得減免,更多企業得到實惠。據東莞物價部門統計,2008年至2013年近6年間,東莞共取消、減免各類涉企收費155項,累計為企業減負68.92億元。
  83項被取消 72項被減免
  綠化費取消、勞動年審證照費取消、分公司年檢收費取消……近年來,東莞全面落實國家、省出台的各項收費減免政策,併在市級權限收費項目減免的基礎上挖掘減負潛力,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減輕企業負擔的政策措施。從2008年至2013年間,有83項涉企收費被取消,另有72項收費減免。記者瞭解到,在6年間東莞取消、減免的這155項收費中,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為137項,累計為企業減負27.61億元,另有18項為中介環節收費、鎮村協議收費等。
  2013年初,東莞市政府出台《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》(簡稱東莞一號文),出台措施共50條,從減免涉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,減免涉企的中介服務收費,規範涉企的鎮(街)、村(社區)協議收費,強化企業減負的保障措施等四大方面減輕企業各項負擔。在一號文50條措施中,有30多條直接減輕企業負擔的措施,涉及30多個部門和各鎮街。據不完全統計,各項減負措施每年可為企業減輕負擔約37.88億元,其中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約15.6億元、中介服務收費約1.08億元、鎮村涉企協議收費1.2億元、中間環節費用約20億元。
  減負落實處 企業沐春風
  政策春風讓企業減負不少,在各項減負措施面前,東莞企業享受到了真正的實惠,“去年我們企業就減少了133萬元支出”,東莞美維電路有限公司是一家外資企業,2013年東莞一號文實施減免涉企收費,該企業在綠化費、堤圍防護費、使用流動人員調配費、出入境檢驗檢疫費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收費上都有所減免,支出少了133萬元。
  美維電路相關負責人賴先生告訴記者,僅堤圍防護費一項,因為該收費項目的減半及封頂減負政策,他們公司一年就能省下近52萬元。記者瞭解到,在堤圍防護費上,東莞政府減免優惠政策一直不斷。早在2003年,東莞為減輕企業負擔,對一般企業年應繳交堤圍防護費實行封頂收費,金額超過50萬元的,按50萬元征收,平均每年可為企業減負3.43億元,此優惠政策一直執行至今。2008年,為幫助企業應對金融危機,東莞再加大堤圍防護費優惠政策:從2008年11月1日起,對全市製造業企業足額征收堤圍防護費後,按50%的比例返還給企業,優惠期持續2年,每年為企業增加“減負額”4億元。
  東莞宏盛皮具是一家擁有2000多名員工的台資企業,去年在東莞一號文影響下,該企業減負59.4萬元。雖然減免金額對企業整體運營成本影響有限,但該企業相關負責人羅先生表示,從這一系列措施可以看到政府為企業減負所作的努力和決心,這讓他倍感欣慰。據悉,宏盛皮具2013年因政策減免的收費中,僅“使用流動人員調配費”一項就減少了11萬元支出。
  治安聯防費 先行全停徵
  流動人口相對集中的東莞,在減免“使用流動人員調配費”及取消治安聯防費方面,均走在了前頭。記者瞭解到,國家財政部、發改委從2013年1月1日起免徵“使用流動人員調配費”,省物價局、財政廳從2013年10月1日起減半征收治安聯防費。而東莞市針對經濟環境趨緊、企業成本上升的情況,從2010年起已關註到治安聯防費和“使用流動人員調配費”對企業的負擔,全面摸底調研,反覆研究探索減免措施。
  這兩項收費均為省級立項定標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,地方無權擅自取消或減免。為此,東莞市積極向上級反映並取得支持,率先在全市範圍內出台了治安聯防費和“使用流動人員調配費”減免措施,比國家、省相關政策提前了半年至1年。“使用流動人員調配費”從2012年7月1日起減半征收,並於2013年1月1日起全面停徵,每年為企業減負3.4億元;治安聯防費從2012年7月1日起對工商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徵,從8月起全面取消,為企業和個人減負1.75億元。兩項減免措施每年為企業減負達5.15億元。
  辦事效率高 隱性成本降
  企業辦事效率提升,則是“成本減負”的另一種體現。在東莞2013年實施的一號文的減輕企業負擔、優化營商環境等50條措施中,保障“減負”落實的有15條,如降低企業隱性成本,對再生資源回收市場取消行政壟斷和區域壟斷,大力推進審批事項“減、簡、優、並、轉”,縮短部分行政審批的時限,實現中介服務提速,實行“履職不收費”等。
  在縮短辦事時限上,該文件明確規定,環評文件(報告書、報告表、登記表)的審批分別從原來法定的60天、30天、15天縮短為20個工作日、15個工作日、7個工作日,重點項目縮短為5工作日(不含公示時間);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從原來20個工作日縮短到5個工作日,市重點項目縮短到3個工作日;節能評估報告書、節能評估報告表、節能登記表備案的辦理時限分別控制在15天、7天和5天內;交通影響分析報告的審批從原來5天縮短到3天;日照分析報告的審批從原來5天縮短到3天。
  同時,文件還規定要嚴控轉移收費。規定自設執業資質、資格、業務標準和收費項目標準,或指(限)定接受壟斷性中介機構強制服務並收費的,一律予以取消;社會團體履行或代行政府職能的收費納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,服務收費依政府定價目錄和市場化競爭狀況實行分級分類管理;不得擅自將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為經營服務性收費,不得將政府職能範圍內的事項轉移至事業單位、中介服務機構或社會團體收取費用;不得強制企業參加協會、研究會等社會團體和接受不必要的培訓、學術研討、技術考核、資格評審、質量(計量)認證等並收取費用;繼續嚴格實行涉企檢查備案制度。涉及環境保護、節能降耗、食品藥品安全、安全生產、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、稅收及計劃生育等必須的檢查,實行“履職不收費”的原則。
  此外,隨著東莞商事制度改革的推進,企業辦事效率也得到全面提升。記者瞭解到,東莞市從2012年5月起,率先在全省推進商事制度改革。通過改革,各部門審批時限全面提速,縮減幅度超過20%的部門占所有部門總數的59%。工商登記窗口基本實現了“5115承諾”,即:排隊取號不超過5分鐘,等候不超過1小時,執照一般在1個工作日內發出,最長不超過5個工作日。編輯: 鄔嘉宏  (原標題:東莞取消或減免155項收費 企業6年減負68.92億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nj53njfcx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